繁荣应用法学研究 创新司法人才培养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综述
2016-09-24 09:22: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周杲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于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博士后入站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张述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等专家学者共130多人参加了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简要介绍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25年来的发展概况: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五大研究领域:法律适用研究、司法改革研究、司法政策研究、司法案例的研究、外国司法研究;拥有六大工作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秘书处、理论办公室、多专业领域的研究中心、刊物丛书平台、研究基地平台。他表示将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借法研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的东风打造一流的司法专业智库,建设一流的法学博士后工作站,真正成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的“排头兵”!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指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法院系统的最高研究平台,具有很强的研究实力,可以说是应用法学研究的“国家队”。在中国法学会每年举办的三大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青年法治论坛当中,法院系统的同志们踊跃参加征文,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法官带来了不少高质量的作品,这表明法院系统已经投入到我国法治研究方阵的主力军,是应用法学研究的排头兵。他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单独招收博士后有了独立发展的实力,首先应国家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其次要紧紧围绕司法和法治建设开展全方位的法学研究;再次是着力于法治创新理论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应用法学一定要有应用特点,不是从理论到实践,而是从实践到理论,与一般理论研究路径不相同,应用法学要发挥其特色为各级人民法院服务。法院系统特有的人才培养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培养机制是不一样的,应强调其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讲求实效。他指出,应用法学研究必须要有创新意识,应加强创新性研究,在实践中总结司法经验形成创新成果;必须要有问题意识,以问题导向来指引应用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应用型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平台和科研重镇,是审判理论与审判实践链接的重要桥梁与纽带。自2009年以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招收博士后,采取双导师制等诸多创新措施,确立实际问题导向的科研理念,取得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效果和实用价值很高的研究成果。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些具体的合作中,法学所受益良多,建构了科研单位与审判机关的有效合作机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及其科研人员深入司法审判实际,改进科研作风和端正学术理念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有效的目的。他希望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先应继续扎实办好博士后培养工作,吸引各方面优秀人才进站进行博士后研究,为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培养理论深厚、善于联系实际的法律高端人才,为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优质的理论成果和实施方案;其次,希望以《中国应用法学》杂志的创刊与发行为依托,建设好中国应用法学的理论平台,争取多研究、多发表应用法学方面的成果。再次是希望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积极发挥功能,为中央司法机关决策服务,为审判发展服务、司法运行机制改革服务方面作出独特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郭洪林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全国政法系统唯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搭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交流平台,着力发挥与审判实践紧密相连的优势,成绩很大、影响力不断扩大。法研所应继续发挥博士后学科研究优势,汇集博士后集体智慧,进行集体课题攻关,深入司法改革前沿,为促进我国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与法研所建立了紧密联系,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我们非常珍惜这一宝贵的合作关系,愿意继续与法研所加强合作,相互借鉴、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各级人民法院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在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等司法前沿问题以及具体法律适用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涉及面广、研究起点高、结论接地气,对审判实践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法学研究的文风改进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知识传授内容和传授方式的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他自己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挂职两年、分外亲切,提三点希望:第一,希望法研所科研工作站的定位更加明确,科研工作站和高校科研所的科研流动站是有区别的,科研工作站更讲究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科研流动站更讲究流动,更讲究学科之间的交叉。他认为应该将法研所科研工作站定位为“四个最”:最高端、最权威、最独立、最专业的应用法学研究科研工作站,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智囊。第二,能够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最重大的问题;能够关注我们司法改革当中最前沿的问题、最急迫的问题;能够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中,跟司法密切相关的前沿问题、最重大的问题。第三,希望工作站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能够越来越好。共同举办论坛、合作课题、高层人员互访,共同繁荣进步。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认为,首先他作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前所长和兄弟院校院长双重身份真切祝贺法研所独立招收博士后暨创刊《中国应用法学》恰逢其时。法研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单位,一直是应用法学研究和审判理论研究的一方重镇,25年历史的法研所成果丰硕,声誉卓著,影响广泛。其次他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服务大局,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法研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重要平台和智库,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保障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保障。第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架起融汇互通的桥梁。法研所要利用一方面身为理论研究部门,一方面身处实务部门这样的横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自身优势,围绕新形势下司法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促进法官与学者、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合作交流,推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转化结合。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结束后召开了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该座谈会分为两个分论坛:第一分论坛“博士后政策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秘书长孙秀升介绍了关于博士后政策及其相关制度。第二分论坛“《中国应用法学》创刊研讨会”,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介绍期刊申办过程,与会嘉宾包括《法学研究》社长、副主编张广兴和《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编辑王博、《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袁方、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刘作翔等对期刊运作进行了自由交流讨论,最后由中国应用法研究所所长蒋惠岭进行总结发言。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简要介绍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25年来的发展概况: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五大研究领域:法律适用研究、司法改革研究、司法政策研究、司法案例的研究、外国司法研究;拥有六大工作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的秘书处、理论办公室、多专业领域的研究中心、刊物丛书平台、研究基地平台。他表示将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借法研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的东风打造一流的司法专业智库,建设一流的法学博士后工作站,真正成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的“排头兵”!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指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法院系统的最高研究平台,具有很强的研究实力,可以说是应用法学研究的“国家队”。在中国法学会每年举办的三大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青年法治论坛当中,法院系统的同志们踊跃参加征文,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法官带来了不少高质量的作品,这表明法院系统已经投入到我国法治研究方阵的主力军,是应用法学研究的排头兵。他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单独招收博士后有了独立发展的实力,首先应国家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其次要紧紧围绕司法和法治建设开展全方位的法学研究;再次是着力于法治创新理论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应用法学一定要有应用特点,不是从理论到实践,而是从实践到理论,与一般理论研究路径不相同,应用法学要发挥其特色为各级人民法院服务。法院系统特有的人才培养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培养机制是不一样的,应强调其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讲求实效。他指出,应用法学研究必须要有创新意识,应加强创新性研究,在实践中总结司法经验形成创新成果;必须要有问题意识,以问题导向来指引应用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应用型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平台和科研重镇,是审判理论与审判实践链接的重要桥梁与纽带。自2009年以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招收博士后,采取双导师制等诸多创新措施,确立实际问题导向的科研理念,取得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效果和实用价值很高的研究成果。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些具体的合作中,法学所受益良多,建构了科研单位与审判机关的有效合作机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及其科研人员深入司法审判实际,改进科研作风和端正学术理念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有效的目的。他希望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先应继续扎实办好博士后培养工作,吸引各方面优秀人才进站进行博士后研究,为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培养理论深厚、善于联系实际的法律高端人才,为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优质的理论成果和实施方案;其次,希望以《中国应用法学》杂志的创刊与发行为依托,建设好中国应用法学的理论平台,争取多研究、多发表应用法学方面的成果。再次是希望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积极发挥功能,为中央司法机关决策服务,为审判发展服务、司法运行机制改革服务方面作出独特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郭洪林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全国政法系统唯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搭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交流平台,着力发挥与审判实践紧密相连的优势,成绩很大、影响力不断扩大。法研所应继续发挥博士后学科研究优势,汇集博士后集体智慧,进行集体课题攻关,深入司法改革前沿,为促进我国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与法研所建立了紧密联系,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我们非常珍惜这一宝贵的合作关系,愿意继续与法研所加强合作,相互借鉴、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认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各级人民法院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在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等司法前沿问题以及具体法律适用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涉及面广、研究起点高、结论接地气,对审判实践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法学研究的文风改进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知识传授内容和传授方式的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他自己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挂职两年、分外亲切,提三点希望:第一,希望法研所科研工作站的定位更加明确,科研工作站和高校科研所的科研流动站是有区别的,科研工作站更讲究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科研流动站更讲究流动,更讲究学科之间的交叉。他认为应该将法研所科研工作站定位为“四个最”:最高端、最权威、最独立、最专业的应用法学研究科研工作站,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智囊。第二,能够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最重大的问题;能够关注我们司法改革当中最前沿的问题、最急迫的问题;能够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中,跟司法密切相关的前沿问题、最重大的问题。第三,希望工作站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能够越来越好。共同举办论坛、合作课题、高层人员互访,共同繁荣进步。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认为,首先他作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前所长和兄弟院校院长双重身份真切祝贺法研所独立招收博士后暨创刊《中国应用法学》恰逢其时。法研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单位,一直是应用法学研究和审判理论研究的一方重镇,25年历史的法研所成果丰硕,声誉卓著,影响广泛。其次他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服务大局,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法研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重要平台和智库,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保障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保障。第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架起融汇互通的桥梁。法研所要利用一方面身为理论研究部门,一方面身处实务部门这样的横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自身优势,围绕新形势下司法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促进法官与学者、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合作交流,推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转化结合。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结束后召开了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该座谈会分为两个分论坛:第一分论坛“博士后政策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秘书长孙秀升介绍了关于博士后政策及其相关制度。第二分论坛“《中国应用法学》创刊研讨会”,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介绍期刊申办过程,与会嘉宾包括《法学研究》社长、副主编张广兴和《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编辑王博、《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袁方、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刘作翔等对期刊运作进行了自由交流讨论,最后由中国应用法研究所所长蒋惠岭进行总结发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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